全国服务热线: 19156374331
企业新闻

在上海静安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资料?

发布时间:2023-12-19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在上海静安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资料?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
在上海静安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资料?

在上海静安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资料?

 

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。

合伙企业注册的材料有:
(1)全体合作伙伴签署的《合作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《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》
(2)由所有合作伙伴签署。
(3)所有合作伙伴签署的合作协议
(4)全体合作伙伴签署的各合作伙伴预约或实际支付出资的确认书。

设立合伙企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有二个以上合伙人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二)有书面合伙协议;

(三)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;

(四)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;

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 
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
 
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上海市各区,静安区,浦东区,徐汇区,长宁区等
  • 手机:19156374331
  • 联系人:赵经理